在留资格 提交材料 说明
申请人 签证申请表 贴付照片 4.5*4.5 白底 1 张 护照 有效期 6 个月以上 户口本复印件 首页及申请人页 居住证等居住证明 仅限于户口不属于本馆管辖区域内的申请人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原件及复印件 在留资格 类别 需提交资料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法律・会计、医疗、研究、教育、企业内转勤、文化活动、研修、技能实习、 高度专门职、特定技能 (超过 90 天以上医疗为目的的长期滞留) (a)“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等预定证明书及身元保证机构发行的身元保证书” (b)经费支付者的存款证明特定活动(上述除外) 无兴行 (a)合同书 (b)个人简历 (c)艺历证明材料技能 (a)雇佣合同书 (b)个人简历 留学 (a)留学调查表 (b)学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 (c)毕业证明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技术 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a)雇佣合同书 (b)个人简历 (c)最终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经营·管理 (a)最新决算报告书 (b)银行账户的往来明细 (c)登记簿誊本(日本国内公司)家族滞在、日本人配偶者、永住者配偶者、定住者 婚姻调查表或亲属关系调查表 以结婚同居为目的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需要填写婚姻调查表。如果是以被抚养人身份与父母(或 其一方)共同居住为目的,或是作为日本人的子孙等取得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证申请,则需要填写亲属 关系调查表。 |